高雄市府祭出1500萬補助設置太陽光電,年度補助4月5日開辦,歡迎民眾申請 高雄市長陳菊推展大高雄六項施政核心價值「生態、經濟、宜居、安全、創意、國際」,工務局從2012年來陸續首創了高雄市綠建築自治條例等6項創新法令,同時也配合推動太陽光電而修正了高雄市建築管理自治條...

4月5日 高市府開辦1500萬補助設置太陽光電

高雄市府祭出1500萬補助設置太陽光電,年度補助4月5日開辦,歡迎民眾申請

高雄市長陳菊推展大高雄六項施政核心價值「生態、經濟、宜居、安全、創意、國際」,工務局從2012年來陸續首創了高雄市綠建築自治條例等6項創新法令,同時也配合推動太陽光電而修正了高雄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等2個法令,以鼓勵民眾與公部門建築物設置光電板,為鼓勵民間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市府持續開辦光電補助,將高雄打造成為永續生態健康的綠光城市。

 工務局局長趙建喬表示,為推展太陽光電綠能發展,2017年持續開辦光電設置專案輔導、裝設補助等相關服務。


2017年設置太陽光電設施補助計畫申請人資格為設籍於高雄市之市民,或設立登記或立案於高雄市之法人或非法人團體,但申請人應為建築物所有權人或起造人,且需同為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規定之同意備案申請人,而光電設施需設置於高雄市轄區內非全棟從事營業行為之私有合法建築物上,且其使用執照登載為全部或部分集合住宅、住宅或農舍使用,並於2016年及2017年度期間取得權責機關依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規定同意備案。
 
工務局表示,補助標準分為「獨棟」、「連續相連三棟(含)以上」、「連續相連五棟(含)以上」及「連續十棟(含)以上相連之建築物者」之建築物,另為推展太陽光電相關政策,工務局特別針對「建築物屋頂違章建築改建光電設施」、「建築物整合太陽光電設施(BIPV)」及「戶數達二十戶以上之公寓大廈者」提高補助費用,每一申請案最高補助金額以新台幣三十萬元為限。補助計畫於4月5日9時開始接受申請,備齊相關文件,逕至工務局申辦或郵件寄送至高雄市政府工務局,相關補助事項公告於高雄市政府建築管理處網站-高雄之光宜居之城。
 
高雄工務局強調,民眾居家屋頂安裝太陽能光電系統有多項好處,如可以讓屋頂有效隔熱、減少空調的耗損,及降低用電花費。且所轉換的電賣給台電,以2017年的躉售費率每度收費約為6.10元計算,設備投資後的年平均收益約為8~10%,比定存還高且保證收購20年,收益具穩定性與安全性。此外,其優點還包括屋頂閒置空間可以充份利用,此無疑也是有效活化資產的利多作法。
 
為強化高雄市發展太陽光電再生能源,打造成為綠能城市,台電人員於每週二下午14時-17時進駐本府工務局,協助解答用電問題、查詢饋線以及受理併聯審查申請案等,提供更有效率的綠能推動服務。


文章來自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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