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2550萬買28坪店面,竟只有3坪能做生意。(圖/東森新聞) |
新竹市一名許姓商人向陳小姐購買,經國路上28坪一樓的黃金店面,想開店做生意,不料後來竟被市府發現房屋違反建築法,店面有近半是規劃為停車位,實際可做店面只剩下3坪,許姓商人氣得要求解除契約,而賣方也喊冤自己同是受害者,說當初八年前她向建商購屋時,根本沒有說是停車位。
位在新竹經國路上這棟大樓,一樓一邊是賣窗簾的店面,而旁邊這戶同樣看起來像黃金店面的地方,卻拉下鐵門無法做生意,因為超過一半空間竟然被規劃成車庫。
▲權狀記載「店面使用」,原屋主喊冤:要上訴。(圖/東森新聞) |
許姓商人2013年花2550萬買下這間一樓當店面使用,沒想到卻被市府通知違反建築法,才發現他買的28坪店面,只有僅僅3坪是可以實際使用的店鋪,其他不是騎樓就是規劃為停車位,等於2550萬買3坪,一坪高達850萬。
因此許姓商人向法院訴請解除買賣契約,法官也判准,不過賣房的小姐也喊冤,因為當初她也不知道這是停車位。陳小姐拿出當時建商給的土地所有權狀,建物所有權狀、建物謄本,上頭主要用途都是寫店鋪,而且地政機關測量圖.也沒有畫出停車格。
但關鍵其實是在建築使用執照上,一樓卻真的是畫上了兩個停車格,由於使用執照,一般民眾根本不會拿到,因此懷疑是被建商騙了。仔細看使用執照,一樓總共有三個停車格,代表現在賣窗簾的店面其實也包含了一個停車格,但也沒依建照使用,現在陳小姐打算上訴,也要找建商問清楚,提醒民眾買房真的要看清楚使用執照的用途,才不會受騙上當。
東森新聞記者孫宗榮、龍宗緯/新竹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