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友廉、劉志原╱新北報導】位於新北市新莊中正路上的登大塑膠公司,五年前將原三層樓建物增建四樓至七樓,卻越界十點一六公分,隔壁鄰居顏清湶不滿提訟。雖登大老闆翁金城主張,佔用面積不大且拆牆會影響建物結構安全,但板橋地院三重簡易庭考量,登大確已越界,顏男有權捍衛權益,判登大要拆四至七樓共用牆壁部分的牆面。
「違建太多危險」
登大老闆翁金城昨說:「對方告上法院我就有意要拆,但工程人員來看過,說拆牆會影響建物結構才未動工。我有要談和解且願買下越界土地,但對方拒絕。」顏淸湶則說:「登大侵占土地還蓋那麼多層違建,非常危險,這已非和不和解的問題了。」
登大公司位在新莊區中正路巷弄,二○○六年將原有三樓建物擴建四樓至七樓,增建物因逾越地界四吋,佔用到鄰居顏清湶土地。法官認為,登大公司的房屋越界屬實,判須拆四到七樓越界的四吋厚牆面。
登大公司位在新莊區中正路巷弄,二○○六年將原有三樓建物擴建四樓至七樓,增建物因逾越地界四吋,佔用到鄰居顏清湶土地。法官認為,登大公司的房屋越界屬實,判須拆四到七樓越界的四吋厚牆面。